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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第七章吾王·禽鸟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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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种生物都有其天性, 你知道禽鸟的天性是什么吗——庄主

安安就在医院, 见起来相当容易,与小姑姑说我想吃在鹤城另一头的白梅街的肉包子当午餐,又可怜兮兮的哀求了一番,睡了半年, 一直都没吃到牛叔的肉包,真的很想。

看得出来, 小姑姑很想抽我一顿。

怎么看出来的?她眼睛里就差写上“你皮痒痒了吧”六字。

我忙道:“我可是病人。”你不能虐待病人,尤其是病人还是你侄女。

小姑姑还是去买肉包了,她一走, 高岚和安安也很快就知道我醒来的事了, 我躺床上啃水果啃到第六个的时候,这两位终于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瞧着半年过去明显横向丰腴发展了不少的安安, 我默,日子过得挺滋润哈。瞧着就肉嘟嘟的, 还粉嫩粉嫩的,让人瞧了便忍不住想伸爪捏一把。我也不例外, 但想想这粉嫩嫩的婴孩之躯下是什么, 我就没什么冲动都没了。

“我睡了半年。”我说。

“嗯。”安安点头。

“你没跟我说我会长眠。”

“这不是很正常的吗?你这个躯体, 太脆了, 没有崩毁已是不易。”

我好悬没呕血, 却无可辩驳,神民虽非人族,但在广义上, 仍属于“凡人”范畴,躯体和神人的自然不能比。

安安继续到:“而且,你动用了本源力量,原本应该长眠几十年的。”

长眠几十年?那我醒来的时候鹤城都该面目全非了,呃,也有可能不存在了,被人与非人的战争给殃及,变成了废墟。小姑姑,她要么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人,要么已经化为黄土。

好吧,我大概有点理解王质回到家时的感受了,不过我比他幸运,是差一点,而非已经。

“本源力量很难恢复吗?”

“显而易见。”

“那我怎么这么快就恢复了?”我奇道。

安安随口道:“哦,我把那个玄仙给吃了。”

我一怔。“吃了?”

安安评价道:“连皮带骨肉带灵魂,味道不错。”

上神真真是吃嘛嘛香,百无禁忌,牙口胃口都杠杠的。正腹诽着,忽然察觉到高岚的神色有些怪异,我略有些纳闷,问:“高岚你怎么了?”

高岚犹豫了下,还是道:“没什么,你还是不知道比较好。”

什么意思?什么叫还是不知道比较好?既然不知道比较好,你就不应该让我有感觉,如今这样让我察觉到了,却不肯说,这不是让我心痒难耐却无法抓痒,折磨我妈?

我看向安安。“她什么意思?”

“我进食时用的是你的躯体,因而摄食所得的力量分了你一部分,你才能短短半年就醒过来。”

我木然道:“.....麻烦再说一遍。”

安安从善如流道:“我分了一部分收获给你。”

“前面那句。”

“我进食时用的你的躯体。”

我捋了捋思绪与逻辑。“这意思就是说,你吃人的时候用的是我的嘴巴和肠胃。”

安安颔首。

我一把拔掉了手背上的针直奔洗手间,胃里翻江倒海的闹腾着,将之前吃下的所有水果与饭菜都给吐了出来。

安安很是无语的声音自外头传来。“且不说我吃玩后就立刻百分百的消化吸收了,一点残渣都没剩,便是有,你觉得半年过去,你还能吐出来什么?”

妈哒,您老人家吃人吃同类都快吃出一部美食大全来了,可我不是您老人家啊,对于吃人,我真心有心理障碍。再怎么非人,我也得承认一个事,自己的身体里有一半的人族血统。

吐得快虚脱,确定自己肯定吐不出来了,我的心理障碍终于向生理妥协,再吐下去就真得虚脱了。

努力转移注意力,我与安安聊了起来,我比较好奇,为什么同样是需要牺牲自我的选择,这个家伙却能做出截然不同的选择来。然而,当真的听了她的回答,我默了。

浮初界的人族,没法说他们做得是否正确,因为这种事,答案永远都没法统一。但在大部分人的三观里,牺牲一个人拯救千万人,很划算,但终究只是大部分,不是全部。

比如我,换了我,我肯定不会配合。

我去,我活得好好的,居然让我为了个封印去当祭品,想得美。

雷泽的封印千万年,我们可从未想过用人民去加固它,一直都是缝缝补补的加固,以便延续得更久,同时不断转移族人。嗯,转移族人,没人认为封印能永远,因此雷泽里留下的族人只要足够保护封印就行了,至于多出来的族人,君族不止雷泽界一处聚集地,洪荒破碎,雷泽界只是洪荒雷泽的一部分碎片,主体仍在,大部分族人都在那里继续繁衍生息,多出来的族人也会送到那里去。

我们也未必愿意去死,只是要维护封印,就必须有人留下来,而当封印无法持续的时候,留下的人必死无疑。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若是在封印解除后,还能有生路,没人愿意死。

说起来,君族是无奈也是因为与凶兽这一族类的血仇,以及与众神心知肚明的交易。

君族的天赋是最适合看守凶兽的,不会被凶兽所迷惑,就算被迷惑,一亿伏特的雷霆下去,什么邪祟力量都被轰干净。

而那个时候,洪荒大地不是一般二般的乱,君族因为历史上的诸多浩劫元气大伤,不复大洪荒时代的强盛,在目睹了一个又一个智慧物种消亡后,没人敢说,君族不会灭绝。

成为凶兽封印的守卫者,虽然风险很大,但回报也丰厚啊。

我们都这么付出了,高高在上的众神啊,若有一日君族濒临灭绝,你们总不能熟视无睹吧?

没错,这就是一份保险单。

虽然同样是死,但封印解开后与凶兽奋战而死和成为祭品而死,绝对不是一种意义上的事。

前者是勇者,后者是毫无价值与意义的牺牲品。

当要求别人成为祭品变成一种理所当然的现像,这个族群还能有多少血气?

君族也曾有过屈辱的历史,匍匐于异族的脚下,但那是为了蛰伏,恢复力量后第一件事肯定是将奴役压迫自己的物种给灭了。

我们从不会因为退让了就一退再退,退到没路再退的时候才会奋战,退个几步就差不多了,休养生息,缓过气来接着干才是硬道理。

雷泽界的那个封印,别看我们一直都往外送人就以为我们什么都没干了,千万年的岁月里,我们将搜罗到的所有破坏力强大的阵法、法宝、咒术全都布置得妥妥的,密集度之恐怖,估计将雷泽界毁灭个百八十回都不是问题了,哪怕最后还是干不过,也一定让凶兽吃不了兜着走。

浮初界的人族,它们只想着封印能永远,因此一直用祭品加固封印,说白了就是一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息事宁人心态。

再反观南明神族的作为,我不是支持它们那引外敌入侵转移注意力的行为,而是,我相信,不管是谁,处在少凰那个位置上,一定会感动得鼻涕眼泪一起掉。

呃,自然,不包括少凰。

“你的族人为你那般付出是在之后的事吧,你一力承担因果是在那之前吧?”我奇道。

少凰以一种理所当然的口吻道:“南明不死火山是我的家。”

她没有感动,因为在反应过来后她第一反应就三个字:应该的。

虽然很感动,但我还是忍不住感慨:“虽然如此,但你的族人摊上你这么个王,也挺有意思的。”

安安瞅着我,挑眉:“你什么意思?”

“你姐给人戴了绿帽子被杀,你为此发动战争.....话说,这种事,你根本没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如此,发动了战争,能有多少盟友?”

“谁告诉你我没站在道德制高点上?”

我不解:“你莫不是想说你姐是有理的。”

“当然,长姐只在天族太子的头上种了一根草,而天族太子在长姐的头上种了一片草原,自然是我们占理。要知道龙性本淫,有个后宫在龙族是很合情合理的事情,但南明神族虽是神,可我们的本质,是禽鸟。”少凰很是感慨的道。

我茫然的看着少凰,什么意思?“禽鸟又怎么了?”

“你们可曾听说过禽鸟钟情吗?”少凰问我与高岚。

高岚脱口问:“是有人对禽鸟一见钟情吗?”

少凰:“.....”

我:“高岚你少打架闹事,多读几本书不会死的。”

高岚反问我:“你知道?”

我轻缓而感情饱满的颂道:“天津弋人得一鸿其雄者随至其家,哀鸣翱翔,抵暮始去。次日,弋人早出,则鸿已至,飞号从之;既而集其足下。弋人将并抓之。见其伸颈俯仰,吐出黄金半锭。弋人悟其意,乃曰:“是将以赎妇也。”遂释雌。两鸿徘徊,若有悲喜,遂双飞而去。弋人称金,得二两六钱强。噫!禽鸟何知,而钟情若此!悲莫悲于生别离,物亦然耶?”

我自觉念得挺有感情的,奈何听的人不是知己。

“说人话。”

我好悬没噎着,只得翻译道:“天津有个以猎鸟为职业的人某一日猎到了一只雌雁,回家时,雄雁一直尾随着他,哀鸣翱翔,暮色四合才离去。第二天早上,弋人刚打算出门,就发现雄雁已经在门口等着自己了,便叫便跟着他,最后都跑他脚边来了。”

高岚忍不住插嘴道:“那只雄雁脑子坏掉了吧,做为一只鸟居然自己送到捕鸟人的手里去。”

我:“听完再发表评论可以吗?”

高岚只得闭嘴,故事继续——

“其实你说的挺人性的,看到鸟跑到自己脚边,弋人就想着抓了凑一对卖个好价钱。雄雁却突然吐出了一块黄金,弋人这才明白它什么意思,它是来赎自己的妻子的。弋人还不算没人性,捕鸟是为了赚钱糊口,雄雁都拿了钱来赎鸟,他也就将雌雁给放了,没有即拿了钱却同时抓了雄雁再赚一笔。不过,他要真那么做了,八成会死的很惨,都懂得拿黄金来赎鸟了,这鸟显然成精了,就算修为薄弱,还斗不过人,但结下私仇后一直跟你耗着,耗到自己有能力对付人的时候再复仇并不稀奇。哪怕当事人已经化为黄土,这些认血缘的妖怪十之八.九会找上仇人的后代来个祖债子孙偿。而放了两只鸿雁后,两鸿在天上缠绵徘徊了很久,悲喜交加,而后才一起飞走。而它们走后,弋人称了下金子,足有二两六钱之多,别说买两只鸿雁了,买几百只都不成问题。”

高岚忍不住感慨:“鸿雁还挺重情的。”

少凰颇为苍凉的道:“这是大雁的禽鸟天性,一生只择一次配偶,若是有一只死了,另一只要么单着一辈子,要么会郁郁而终,更有甚者,会无意识的啄自己的羽毛自残而亡。南明神族也是禽鸟,也有这种天性,我打小的时候对这种天性也没多少感觉,顶多就是觉得族人龟毛了点,挑来挑去把自个给挑成了剩神。直到.....”

直到什么,少凰没说,但看她的神情,估计不会是什么好事。我想追问,少凰却将话题给拉回了最初。“反正,天族,也就是龙族,他们的婚姻观同我们差的太远了。”

我提醒道:“据我所知,你长姐除了一个合法的丈夫,还有个情人。”出轨这种事,出一次和出一千回有区别吗?

“不,从头到尾就一个。天族太子太脏了,南明所有族人都不承认他是王的配偶。而且,因为他都不知道被多少人用过,长姐虽与他政治联姻做了几万年的夫妻,却从未同房。毕竟,对着一盘沾了许多人口水又回了多次锅的山珍海味,不是谁都有勇气动筷并且在吃进嘴里后能控制不会反胃得呕吐出来,至少,长姐做不到。”

我由衷敬佩道:“你长姐真是我的偶像。”

看电视的时候看到古装剧,那些皇帝皇子后宫佳丽如云,爱他们的女子一大堆,我特么的特想吐。政治联姻也就算了,利益所驱,牺牲婚姻也在所难免,但真的爱上一个昨天睡在x妃的床上,今天睡在自己床上,后天睡在xx的床上的男人,这得何等胸怀出能爱上?不嫌脏吗?

少凰长姐太tm的棒了,不仅没爱上,还反过来嫌弃太子脏,不同房,虽然这有因为太子只是太子还不是皇帝,而她却是一族之王,掌控实权的关系,但能够做到这一步,足可见这是一位女神,真正意义上的。

我决定了,我以后就是你的骨灰级粉丝。

不过——

“既然嫌弃别人脏,干嘛要联姻?”

“天族那个时候已经在走下坡路,诸神族大多都不怎么给天族面子了,天帝的威信岌岌可危,加之早些年征战四方,屠族无数,诸神族就没哪一个是跟天族没仇的,只是碍于天族势大,打不过,因而选择蛰伏,等有能力的时候再揭竿而起反屠杀回去血债血偿。天帝便想利用联姻来让诸神族忌惮一二,争取更多的时间准备更多的筹码以便镇压诸神族。正好,长姐那时有求于他,加之天帝开出的价码相当可心,长姐也就心动了。”

“这种联姻违背了禽鸟天性吧?”

“所以她始终无法爱上太子,更无法与之同房,因而在杀了太子的心上人后便一直努力离婚。”

高岚奇道:“既然不爱,甚至连同房都觉得恶心,为什么还要去杀太子的心上人?”

我问:“太子的真爱威胁到她的地位了?”

“虽然太子一直都担心长姐伤害他的真爱,因而一直对其保护有加,更给予了她很高的地位与权利,但长姐本身就是王,又瞧不上太子,又怎会对一个太子妃的地位有所在意?”

“那是为什么?”我疑惑。

“一次宴席,太子为了表示真爱的地位,让别人不因为那只是一个姬妾而轻视于她,便让人将她的席位安排在自己的身边。”

我不解:“这有什么问题吗?”

“只有太子妃与太子才能平起平坐,她的位置在太子的身边,便代表着,她的地位与太子妃等同。”

我无语:“这也太作死了吧,他们当自己是汉文帝和慎夫人啊。不对,汉文帝贵为皇帝最终也不得不委屈真爱,让真爱的席位位于妻子的下方。太子还不是皇帝吧,而且,他的妻子也不是出身庶人权势依赖与丈夫和儿子的窦皇后。”少凰长姐可是统治一方的实权君王,而且于君王而言,这已经不是得罪,而是赤.裸裸的拉仇恨啊,引发战争都不足为奇。将心比心,华夏王朝时的皇帝若是在宴席时被人安排与姬妾同等地位的席位,只要那个皇帝不是包子,一场大战在所难免。

“所以长姐当着所有人的面让真爱魂飞魄散了。”少凰好笑道:“那女人真有意思,长姐杀完了人才发现真爱已经有了身孕,立刻就明白了她为什么会觉得自己有资格与长姐平起平坐,以至于太子因年少得志将脑子喂了狗,她也跟着喂了。”

“这必须得离婚。”我道,别说离婚了,我估摸着太子剁了少凰长姐的心都有。

“离不了,若是可以离,他们俩一开始就不会成婚。毕竟,男的有真爱,女的嫌脏。不过这也难不倒长姐,离不了,分居便是,反正政治联姻能捞的利益她已经捞得差不多了。”

我与高岚不由一呆,前半段还是言情剧,最后一句却残酷的揭露,这压根不是什么言情剧,这是冷血的政治。太子玩不过少凰她姐太正常了,一个会因为真爱而昏了头,另一个却是会因为利益可观而舍弃婚姻,这俩根本不是一个段数的。

我抹了把脸。“她的情人,不至于也是因为政治吧?”若是这样,我真得写个服字了,从事政治这一行业的人,多为政客,政治家,很是罕见。但再罕见,历史长河那么漫长,积累起来也不少了,可纯粹的政治家,仍旧是稀有品种。人生在世,不可能完全摒弃七情六欲,总有那么一两样喜好,不为利益,只因喜欢而喜欢。

少凰道:“她为她的情人生下了孩子。”

我秒懂,古神是可以控制自己要不要子嗣的,而因为孕育子嗣时,力量会下降一个境界,仇家多半蜂拥而至,因而古神对于传宗接代这种事大多不怎么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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