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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第五章美丽·贤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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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场盛大的演唱会, 一场只属于一个人的演唱会。

孙小姐, 文.革结束,娱乐圈蓬勃发展后较早崭露头角的大明星,嗯,大明星, 真正的大明星,无数人为之疯狂, 无数人是其忠实粉丝。

最为难得的是,这美人还不是单靠脸蛋的大明星,虽然她也的确很漂亮就是了, 唔, 至少在人族里绝对是一等一的大美人,至于非人生物....还是算了。

大明星不仅唱歌厉害, 演技更是不错,是一位影视歌三栖的大明星, 演的戏都是精品。

啥?

我一个平日根本不怎么关注娱乐圈的人怎么这么清楚?

我被她圈粉了?

no.

虽然平日里没少被臭狗拉着看各种肥皂剧,但我始终没有被哪个明星圈粉, 电视里流露的很多观念我完全无法理解。

为什么夫妻结婚了要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媳妇要受婆婆的气?

君族的人成年就会离开父母自己生活, 结婚的时候, 更不可能生活在一块。君族虽然聚居, 但都是独门独院的生活, 一大家子,老老小小都扎堆在一块生活,恕我想像不能, 而且也没那么大的房子。最重要的是,几十世同堂,你分得出你的孙子的孙子的孙子是那个孙子的孙子的孩子吗?

反正我是分不出很多族人之间的辈分关系,因此一直是各交各的,哪怕你是我祖父母的祖父母的叔伯兄弟,你与我交友,那你我就是平辈。

另外,面没事找茬的婆婆,媳妇会忍气吞声什么的,君族没这美德,婆媳父子父女打起来是很正常的事,长辈会很高兴的,因为还能大战三百回合证明他们仍旧年轻。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婚姻观念,君族的父母理会孩子嫁谁娶谁吗?

呃,反正在我的记忆里,我没见哪对父母是管这闲事的。

真要有人管的话,就不会有我和君长青这种血统不纯的神民存在了。

只要不是和族群的敌人扯上关系,比如凶兽,比如古神,随便你爱和什么人在一起。

为何不能与古神搞在一起?

靁的陨落虽然在当时在看来是偶然,纯粹是倒霉催的,正好赶上逃出,急需进食恢复元气,看到这么一只肥羊,自然不会错过。但事后深究起来,值得推敲的地方真的挺多哈,多得......打那以后,除了靁的道侣,别的古神,君族都敬而远之。

这不是偏激,而是一种细密的分析,将所有因素都给分析后得出来的结论。

好了,不科普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言归正传,说回这位大明星。我虽然不是追星族,但高岚是,她粉的就是这位大明星。这次来长沙便是因为大明星巡回演唱会恰好有一站在长沙。当时小姑姑和小姑丈正琢磨着去哪玩,她一个劲的喊着长沙长沙。

过去那些年一直都是在鹤城境内溜达,就没出过鹤城区域,因此想了想,俩人都同意了。高岚看演唱会,小姑姑与小姑丈带着安安三人世界。我觉得他俩应该更想二人世界,奈何安安的身体,不带在身边着实不放心,因此二人世界毫无悬念的升级为三人世界。

带着个奶娃子,哪怕这个奶娃子的身体里是个活了至少千万年,比地球还要古老的活化石,但奶娃子再配合,这三人世界也浪漫不起来。也因此,在我提出能否带上我一起出游时这夫妻俩一口就答应了。

嗯,没错,现在奶娃子正陪着我看演唱会,夫妻俩二人世界去了。

我为什么要带着奶娃子来看演唱会?

不是我想来看,而是我也不知道该去哪里,正好高岚被罚面壁思过,不准出门(虽然小姑丈很赞同高岚收拾碎蛋男,敢占他女儿的便宜,打死他负责,但高岚这种一动手就把人给打残的行为他就有点接受不能了,尤其是那方面的残疾,女儿你真是让人目瞪狗呆,需要好好教育,必须好好教育,趁着年纪还小,这种过度暴力的歪苗还能扳回来。)。

高岚不能出门,那她攒了一整年零用钱买的票不用就可惜了,而我又正好自己卜了一卦,今日宜出行,便干脆拿了她的票来看演唱会了。我发誓,我拿着票抱着孩子出门时,高岚的眼神活似要吃人,那眼神凶悍的便是真正吃人的妖魔鬼怪都要自叹弗如,追星族真可怕。

不过,高岚虽然很多方面跟个太妹似的,但不可否认,她在粉明星这方面的品味还是可以的。这大明星的歌唱得还挺不错,就是太抒情了,我问安安:“困吗?”

“太难听了,影响睡眠。”

我:“.....我觉得还是可以的。”虽然我也觉得没什么意思,但那是因为是我君族,生于雷泽长于雷泽,我最爱的是万物自然的声音,尤其是雷霆之声,澎湃宏大,阿母说,那是天地的精灵在以此诉说天地间曾经发生过的故事,必须用心聆听,因为那是这世上最美的声音。听惯了雷泽的音乐,你不能指望我对这小夜曲还能有多少兴趣,尤其是,这抒情歌曲里根本没几分真情实意,完全就是在唱,在演。但你也不能要求人族唱一首歌时真能百分百唱出歌曲里的感情,人唱歌和天地的精灵以雷霆诉说过往的歌曲可不是一个概念。

安安说:“虽然我从未认真学过音律,但我唱得肯定比她好听。”

我诧异:“你还会唱歌啊。”

安安翻了个白眼。“我又不是屠夫,只会杀戮这种事。”

事实上,我一直以为你只会杀人吃人。不过我如今细想这也的确不可能,这家伙修的道虽然凶残,但千万年红尘历练,哪怕每天只学一分钟,千万年下来,不管什么东西,都该学精了。

我说:“你唱得出她的感情?”虽然大明星的感情不够饱满,但我也不认为安安这么个家伙能够唱出抒情曲里的饱满感情?千万年苦修,七情六欲早磨得差不多了。

安安果然默然以对。

虽然如此,但我也相信她肯定会唱的比大明星好听,凤凰本来就是能歌善舞的族类,凤凰的声音动人悦耳,令人心醉,尤其是雏凤初鸣之声,更是动人,更感动的是,雏凤初鸣之音,普通的草木虫兽听了会化出灵智,凡人听了亦可延寿数百载,不过长寿成那样,就算曾经是人,也活成精了。

据说远古的时候,曾有妖用法器记录了凤凰的歌声,然后当胎教,保准生出来的孩子一定是有灵智的妖,不是野兽,那才是真正意义上赢在起跑线上的胎教。

不过那只凤凰的脾气还真是不错,被人这么冒犯竟然没生气,真的准许别人将自己的歌声录下带走。雏凤初鸣之所以能够令闻着产生变化,究其根本是因为雏鸟太小,还不会控制自己的神力,加之凤凰是天地间真正的精灵,初鸣时灵气聚集,多种因素凑一块,因而能够令兽化妖,令人长寿。

能够令孩子赢在起跑线上的胎教,必然是因为歌声里有神力,录音机能够录下,但录不下声音里蕴含的神力,必然是那位凤凰神人见妖着实为孩子忧虑,看在它是个好父亲,也可能是好母亲的份上,让它录下的声音里有了那么一丝神力。

我顺嘴将想起的这个故事与安安说了。“也不知道这个故事是真的还是假的。”

安安神色莫测的回答:“真的。”

我一怔。“你认识?”

凤凰虽然与神民同为神人后裔,但凤凰是生而为神,也因此,繁衍困难,下个蛋是非常愁人的事,因此南明神族的鸟口再多,做为君王,安安还真有可能认得她的每一个臣民。

安安吐出了两个字:“长姐。”

我:“.....我说,你长姐真是清新脱俗。”

苍天为证,我这真不是贬义,而是褒义,勉强算吧。

在一个弱肉强食,弱小即原罪,只有强者才有资格生存的时代,一个神,且是一方神族的王竟是个会给失去家园的蚂蚁逐巢,会耗费让担心孩子出生后没有灵智的父母得到胎教音乐避免孩子是毫无灵智的野兽的悲剧......它图什么呀?

若是在人族的时代,一个人这么做肯定会得到一个好名声,是很不错的养望之法。但在那个时代,一个神如此做只会被人视为脑残,名声虽然有了,却绝不会是好名声。而一个神王如此养名,所有人都会觉得这是一块超级大肥肉,不吃就是傻子。

我说:“你长姐是个庸君还是昏君?”

啪!

噗!

伴随着余音未绝的耳光声我吐出了一口血,血里还有两颗牙齿。

我怒瞪安安,安安也冷冷看着我。

我无奈问:“我说错什么了吗?一个那样的王,通程都是这两个类型。”

安安抿了抿唇,许久,道:“若将南明比作一个最强大的诸侯,那么长姐就是幼年继位的诸侯王,孩童继承了最强大的诸侯之位,而它的上头有一位雄心万丈,希望吞并消灭所有诸侯,真正君临八荒六合的皇帝。”

安安神色复杂的道:“它当了九万年的王,天帝始终无法控制或毁灭南明。”

我愣住,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她长姐还真是很厉害。

诚然,在人族的历史上,集权是很有好处的事,但在非人世界,尤其是神族中,那绝非好事。

种族不同,谁敢信对方?

打个例子好了,华夏历史上的异族王朝多不长命?概因风俗习惯与文明都不一样。但再怎么习俗不同,终究还是人族,因此还是能接受。可若是换成妖族当人族的王,人族会答应吗?

除了脑残智障和人奸,我相信没有任何人族会答应。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虽然有些偏颇,却也有一定的道理。

每个人的第一立场是由出身决定的,生而为人,那么在思考种族利益时,必然将人族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天帝与南明神族虽然都是神族,但神族并非一个种族的名字,而是对站在众生之巅的那些存在的称呼,神与神,本质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种族,实属正常,天帝与南明神族便是这种情况。

物种不同,我可以拿你当朋友,但我不会支持你成为我种族的王,若你一定要统治我的种族,那么,我会杀了你。

也因此,那个时代,天帝与诸神族不过是一种类似宗主国的关系,诸神族向天帝称臣,同时跃跃欲试拉天帝下马取而代之,而天帝,它干涉不了诸神族的内政。

大洪荒时代,无数神族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绝种的。

物种不同,根本没法做到完全的统治,既如此不如全部杀光好腾出生存空间给自己的族人繁衍更多的神口。

这么一分析,少凰她姐继位后面对的情况不是一般的险,人族的君王一步走错不过是王朝更迭,皇族死绝,但整个种族仍会延续,但南明先君一步走错,那不是王族灭绝,而是种族灭绝。

我没忍住:“你确定你姐没精神分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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