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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闹喳喳的朝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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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农业税的问题。太后要求了要降低农业税,但是各部门都觉得这几乎没有什么可能,估计也就是提了一嘴。

倒是丘浚提出来:“要不就以目前的赋税为标准?”

汪舜华叹气:“洪武二十六年,全国有在册的承税田八百五十万顷,去年不到四百三十万顷。将近一半的土地流失,这些田税和人头税就摊在其他平民身上。——这个问题必须解决。”

张凤马上就说:“开国已近百年,田赋之弊端百出,其大者有飞诡、影射、养号、挂虚、过都、受献,这些都是豪民兼并农民田产的手段,久久相沿引为故业,结果是豪民有田无税,而穷民无田有粮。因此,必须清丈土地。”

汪舜华点头:“我看,也不要以建极元年为标准了,敬天法祖嘛。太祖皇帝出身寒微,最知道农民的艰辛,就以洪武年间所定为标准,重新丈量土地,编制新的鱼鳞黄册,把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按亩折算缴纳,此外不得再行摊派;以后滋生人丁,也不再加税。”

这自然脱胎于张居正的一条鞭法和雍正的摊丁入亩。只是这个时候没有经历隆庆开关,银子太少,没办法作为唯一价值尺度;而且这年头物流成本高,只要确实有用的就行——国家收了银子还要去买粮,费事!

汪舜华牢牢记住有名的黄宗羲定律——每次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又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就是因为把那些新的杂税又算进去了。

群臣万万没有想到汪太后居然这样提议,都有点发愣,半晌才反应过来,伏地高呼太后英明。

汪太后都做出了这样的让步,下面自然就很有建言献策的积极性。

户部右侍郎杨鼎很担心这样一来田税会大量减少,但是张凤提醒他:“要重新丈量土地。谁都知道太祖皇帝定的标准不高,可架不住历代皇帝巧设名目,现在回到太祖时期的标准,那肯定节省了一大笔苛捐杂税,那么隐藏的土地人口自然就出来了。”

丘浚就提出:“以后各级地方政府不能乱收钱了。地主的佃租也要严格上限,别太过分,农民也要过日子不是?”

汪舜华点头:“宗室勋贵还有士绅凭借不纳税的特权,大肆兼并土地,尤其在荒年,实在是可恨!”

要限制土地兼并,拒绝赐田不过是杯水车薪,必须堵住政策的漏洞。

首先是佃租的标准,地主必须要和朝廷保持步调一致,不能超出朝廷的一倍。也就是说朝廷一亩地收一斗,你不能超过两斗;今年受灾,朝廷下令减免二分之一,你也必须减免二分之一;朝廷下令免税,你也一个子不能收,否则不仅要退还佃租,还要罚钱,严重的充军发配;是士绅的,首先革去冠带,永不叙用。——不要说少,现在的田赋,已经包含了土地税、人丁税、杂捐和徭役,不少了。

——这个是丘浚提的,汪舜华点头:“说得好。”

张凤马上就说:“现在五尺为步,步二百四十为亩,亩百为顷。按照洪武初年的规定,官田亩税五升三合五勺,民田减二升,重租田八升五合五勺,芦地五合三勺四撮,草塌地三合一勺,没官田一斗二升。只是苏、松、嘉、湖曾经帮着张士诚,所以籍诸豪族及富民田以为官田,按私租簿为税额。后来户部尚书杨宪又以浙西地膏腴,增其赋,亩加二倍。所以浙西官、民田视他方倍蓰,亩税有二三石者。历朝以来,有增有减,大抵苏最重,松、嘉、湖次之,常、杭又次之。因为赋税过重,导致这些年农民大量逃亡。”

汪舜华对江南地区多纳税没什么意见,倒不是因为张士诚之类的历史恩怨,而是全天下就这一块膏腴之地。“苏湖熟,天下足”不是开玩笑的,但是农民逃亡的问题也确实要解决,而且江南读书人多,要从他们身上挖肉,肯定也要做出适当的让步。于是下令,不要两倍,一倍就行。

明朝一石为十斗,一斗为十升,一升为十合,一合为十勺,一勺为十抄,一抄为十作,一作为十厘。折算一下,一升米约1.25斤,那么官田每亩应该纳7斤米左右,民田还不到5斤,重租田也不过10斤多一点,真的很少,但这只是田赋,如果加上人丁税和徭役,那就高的惊人。

张凤介绍:“目下税粮科极其繁琐,官田分十三则,从最高的每亩五斗九升七勺到最低的每亩一斗二升四合一勺;民田分四则,从每亩一斗五升五合五勺到每亩三合,共分四则十二等。此外,还有官地四则,民地二则,以及官山、民山、官塘、民塘各四则。”

当下反复争论,最后决定,首先是官田民田统一标准。

张凤指出:“此前田地使用大小亩这一口径,不仅麻烦,而且相差悬殊。宜统一计量标准。”

汪舜华这才知道,土地丈量居然标准不同,类似于大小斗,尤其在北方地区极为常见。可以想见,账面上同样一亩地,可能实际上有天壤之别。

因此下令,一律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

其次是官田民田纳税标准统一。丘浚就说:“此前官田课税重,民田课税轻。但是豪强富吏多占民田,而农民穷户多占官田。是以穷者越穷,富者越富。”

既然如此,那就不分官田民田,省得你们藏匿土地。以后把所有的田地划分为上中下三等分别进行征收:上等水源肥田、中等瘠薄田、下等无水高田。这样简单方便,好看好记,也可以实实在在的减轻百姓负担。

纳税的时候,中等田1亩实为1亩、上等田折为2亩、下等田折0.5亩。中等田每亩缴纳20斤米;只有苏、松、嘉、湖、常五地加倍。

现在的市场行情,1石米5钱银子,1石米重120斤,相当于后代的141.6市斤,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纳银的标准就出来了。也就是每亩16升,折合银0.08两。

汪舜华同意了这个方案。从此以后,原来的里甲、均徭、杂泛等项徭役合并为一,不再区别银差和力役,一律征银。一般百姓不再出力役,官府需要做工,则拿钱雇人应差;向百姓征收的役银也不再像过去按照户、丁来出,而是按照地亩来出;田赋及其他方物一律征银;以县为单位计算赋役数目;赋役银由地方官直接征收,以减少各种弊病。

然后是免税的范围。以前不仅宗室勋贵,甚至普通的读书人,只要考上了举人,就享受免税的特权,这也就造成大批小民甘愿投献土地;当然这都有范围的限制。按照规定,秀才可免80亩,举人免400亩,进士1000亩。但事实上,这些没有得到认真执行。因为这年头,读书人太珍贵,举人被能称为文曲星下凡,何况进士?既然前途无量,谁敢得罪?

但不得罪不行。国家要奖励军功,鼓励读书,税当然要免,但是超出范围的必须认真清理、足额纳税——宗室有赐田,这部分可以免,没什么说的;勋贵有一些有赐田,也要免,其他部分,就要照章纳税;以后初封公爵,赐田100顷,侯爵50顷,伯爵30顷,有功可以追加赐田;读书人嘛,秀才和举人还是以前的标准,进士升为十五顷,1500亩,毕竟给了一棍子,要给点甜枣——名相诸葛亮的家产就是薄田十五顷,你们享受和诸葛亮一样的待遇,服不服?另外就是,免税人死后,免税的特权就要收回,除非有特别重大的贡献,皇帝同意其子孙后代免税——这个是汪舜华提的。不能因为你家出了一个秀才,你子子孙孙都要免税,那到头来朝廷还能剩多少土地?——其实以前这种特权是不继承的,但马上要得罪很多人,因此需要一大帮干活的人,那就要舍点肉,给人家一点希望。那么,已经加了三孤三少的这些人,还有内阁大学士、集贤院学士、中央军校、五军都督府的高级官员,子孙后代就享有免税的特权,当然还是十五顷,当然如果子孙不争气犯了罪,特权就要收回;其他的尚书、侍郎等官,等下一波再说。超出范围的田地,必须和普通人一样缴纳赋税。

——这样的后果,肯定以后的额田会越来越少,但就这么些人,只要认真执行,也少不到哪里去;否则,要都像徐阶那样占据24万亩土地而不纳税,那才是药丸的节奏!

何况,汪舜华很清楚,在不远的将来,田税将不再是国家财政的支柱,而仅仅是遏制土地兼并、维护基层稳定的一种手段。

——与此同时,必须申明:严禁土地投献,违者以受贿从严治罪!

——还是要鼓励举报。农业税不能和商业税比,奖励的比例就要高一些,于是下令,举报一经查实,给追缴税款的一半——当然只有一年。

——不要怕得罪人,真的。一旦查实,管你什么官、什么功名,先给你撸了,一撸到底,永不叙用,大家都是百姓,谁怕谁。

站在前面的面有喜色,后面的开始跃跃欲试——都还年轻,只要肯干活,就有希望。

还要明确产权的认定。历朝都在抑制土地兼并,自然是有法可依的。土地买卖契约必须经由官府登记盖印,并由买方缴纳契税。税额一般为契价的2%—3%。宋元时往往由官府印刷契纸发卖,国朝改为在民间地契之后粘连官府印制的纳税证明“契尾”,骑缝押上官印。凡经官府盖印的地契称“红契”,这才合法有效;否则没有印的白契,朝廷不予保护。

现在就要明确这一点,你要说这块地是你的,就必须有红契,以后由官府统一印制契纸,不管是现在产权登记还是将来土地买卖,都必须是朝廷统一印制的、而且有官府印信的契约才有效。当然这回就算了,以后土地买卖登记,朝廷也要抽税,不多,2%。

还要强调土地买卖同时转移田赋,也就是“过割赋税”,在官府赋税登记簿册上注销、登记,防止在地权转移中失落赋税。“一亩至五亩,笞四十,五亩加一等,罪止杖一百”。现在清丈的时候,契约肯定和官府登记不完全一致。如果老实本分,就算了;如果敢对抗朝廷,那就有法必依;以后就要严格执行了。

最后是征收的方式,这个是张凤提的,主要是说关税工商税的时候,汪太后反复强调,他很有同感。以前不管是金银铜还是米面粮油布帛花椒胡椒什么乱七八糟的实物都要收,不仅不好保管——还得分类,加大保管成本,诸如西瓜桃子大白菜之类的还没上缴国库就坏了;而且价格不好评估,实用性也不强。被宝钞坑了,再被这些乱七八糟的实物坑得实在让人吐血。干脆以后统一,除了征收金银铜外,只把五谷和布帛纳入征收范围。其他的东西,自己去市场上兑换——官府轻松,百姓不用稀里糊涂的挨宰,也算减轻了负担。

汪舜华点头:“很好,就这样办!”

第五是土地兼并的事,和前面算是紧密相连。以后是要按标准执行,但是已经兼并的土地还是要尽可能的清理出来。这是一个相当巨大、相当复杂的工程,于谦建议分地方和军队两步走,地方也要先京畿然后外省,最好搞几个试点,积累一下经验,因为京畿的土地基本上是被勋贵所侵占,这些人地位高,但是在社会上影响不大,没有话语权,收回来也就收回来;外省尤其江南地区读书人多,肯定会招到很大的抵制;此外,今年要削藩、要开海、要查盐,这几样都是大事,需要调动各部门乃至南京那边的人,确实没办法再腾出手。

汪舜华同意:“就拿北直隶做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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